关于组建“国家新能源推广服务中心”的函
2021-03-01
东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东企服字2021(1)号
关于组建“国家新能源推广服务中心”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2号)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5﹞253号)工作要求,及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对各县市会员单位工作的考核办法,东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拟联合服务机构——浙江光合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国家新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组建后的“国家新能源推广服务中心”,将遵循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体系,制订科学精准的咨询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建成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为东阳经济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东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章)
2021年2月1日